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北京专业的离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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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的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因一些琐事吵架,闹矛盾的时候,双方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就会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 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以及对子女的探视、等问题签署的书面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呢?

  离婚协议不是在签署后立即生效的,而是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在民政部门备案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署时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一)侵权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为了停止婚姻关系而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有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因此,离婚协议应当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见之日起确定,即双方签字之日起确定。

2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如果双方不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就无法生效,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前提是双方在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以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签了离婚协议,还没拿到离婚证之前或者法院还未判决离婚前,只要有一方反悔的话,如女方不满意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离婚协议就不生效,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而且拿到了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判决离婚了,夫妻双方对协议约定的内容都表示没有异议,那么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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