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出租,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享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不可以出租
法律咖
人气:7.8K
最近更新
-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的吗
- 2父母是否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
- 3哪些房屋不可以进行出租
- 4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 5租房车出去玩划算吗?房车可以长期当家住吗
- 6结婚后可以租房住吗
- 7房屋租住权可以继承吗
- 8广州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广州公租房可以有共同居住人吗
- 9不可以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 10设立居住权的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吗
- 11共有产权住房租售同权可以出售个人部分吗
- 12可以出租的房屋要有哪些条件?
- 13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 14有产权的一方可以把同住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 15有合同纠纷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 16拆迁的房屋可不可以岀租
- 17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 18可以承租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吗
- 19房屋买卖出现纠纷中介费可以不可以退
- 20居住的公租房可以转购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