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使其对合伙企业债务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可要求合伙企业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由于该债务既包括偿债合伙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也包括企业其他合伙人应承担的份额,所以,当他代为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余额后,他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他们各自的债务份额,弥补他因代偿债务而受到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怎么追偿
法律咖
人气:1.66W
猜你喜欢
最近更新
- 1合伙人为什么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 3做伪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4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
- 5退伙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6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 7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 8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 9承担连带责任后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10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11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2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
- 13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是啥
- 14第三方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5男人恐婚心理源于害怕承担责任
- 16借款担保人连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7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8选任过失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 19股东连带清偿责任怎么承担
- 20承担连带责任要怎么确定承担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