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等等。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应在什么期限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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