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采取胁迫、欺骗的方式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得采取什么方式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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