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合同存续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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