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怎样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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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很多人为了在合约的旅行过程中多一些权利少一些义务,就会在合同中增加一些免责的条款,比如:一旦交货,有问题就不再承担责任。可是不是怎么约定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有些条款是无效的。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怎样是有效的?

      一般根据免责条款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个是限制责任条款,如:只提供指定的货物,或是赔偿的话,赔偿金不能超过货物的总价。第二是免除责任,比如:交货之后就不再对货物的质量负责。一般来说免责条款相对于限制责任条款要求的更加严格,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满足以下条款就有效:

      1、合约的内容必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述 。合同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不能有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合约的情况出现

      2、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之后才可以。如果在协商的时候一方不同意免责条款的话,那么就无法签订合同

      3、要符合社会公利的要求,免责条款要能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等不会受到损害,否则的话就是无效

      4、对于权益以及风险要做出合理的分配,这其实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如果违反了这一原则的话,就是无效

      5、要对免责条款要予以说明,一般是由一方拟定之后给另一方看,有些当事人即使事先知道也不明白表达的意思所以要求作出说明

      如果有以下的情况的认定为免责条款无效:

      1、合同明显违背了公平的原则

      2、内容损害到国家或是集体说是第三人的利益

      3、没有对当事人做出解释,或是提醒注意事项

      4、给对方的人身或是财产权造成损害

      5、故意或是重大的过失导致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即为无效

      免责条款其实更多的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加注意,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建议及时找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