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传真形式达成协议,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传真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咖
人气:3.38W
最近更新
- 1揭古代亲子鉴定:如何滴血认亲?真的可靠吗?
- 2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3传真件作为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 4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 5如何提高幼儿认知能力 怎样锻炼孩子的认知能力
- 6如何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效力
- 7什么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 8传真确认合同生效怎么写
- 9传真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 10如何认定阴阳合同效力
- 11租赁合同确认效力纠纷如何认定?
- 12扫描传真签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13如何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效力
- 14合同的传真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 15如何认定小微企业
- 16签订购销合同传真件有法律效力吗
- 17传真件与本合同的具有同等效力
- 18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认定
- 19传真件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 20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