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
法律咖
人气:1.66W
最近更新
-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2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 4重婚宣告无效婚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5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6宣告婚姻无效民政局注销有记录吗
- 7民政部表示:买房人无须再提供“婚姻证明”
- 8民法典婚姻无效有哪些情形
- 976年龙女的婚姻感情情况
- 10无效婚姻怎么宣告?|如何申请无效婚姻
- 11无效婚姻的宣告
- 12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 13违反民法典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 14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5民法典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6无性婚姻形成的原因 无性婚姻形成的五大原因
- 17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 18到法院起诉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19婚姻无效的宣告
- 20离婚后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