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的地点,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参与继承,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也就是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的地方。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继承开始的地点没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而且想着继承人通常不会因为继承地点的问题发生争议,在哪处理,法院规定都是一样的,没必要为此增加时间成本或者交通成本。
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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