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的,如何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争议的问题。主要争议在于,交警部门的调解行为属于行政调解还是居间调解?从我国调解制度的体系看,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表现为行政干预。行政调解的地位和效力如何确定,至今未见法律有明确规定。而居间调解达成的协议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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