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三)根据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坠物后续如何划分责任
法律咖
人气:1.72W
最近更新
- 1高空坠物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 2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
- 3楼体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 4高空坠物责任的分担怎么划分
- 5公元前后是如何划分的
- 6高空坠落伤如何急救?
- 7关于在高空坠物责任划分
- 8高层居民楼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 9高空坠物物业责任划分多少?
- 10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划分
- 11高空坠物发生事故后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 12蓄意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 13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 14商场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 15如果大风造成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什么?
- 16高空施工坠物责任划分怎么分的
- 17高空坠落物伤人责任如何划分
- 18高空坠物公式责任怎么划分
- 19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吗
- 20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如何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