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受理日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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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受理日期是什么?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知道运用司法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司法鉴定是一项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程序,司法鉴定的申请以及受理都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进行司法鉴定的过程中不知道其中具体的问题有哪些,只是一味的按照司法鉴定部门人员的要求进行办理,司法鉴定的受理日期是什么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下文中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司法鉴定的受理日期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二、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司法鉴定受理的大致流程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从接受委托之日起开始计算,司法鉴定的时间也要很长的时间,一般最少也要三十日,这样可以更好的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司法鉴定受理有大致的流程,并不是任意的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鉴定,只有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文书才有法律认可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