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挪用资金怎么起诉呢
法律咖
人气:2.2W
最近更新
- 1资金占用率怎么算
- 2挪用资金罪数额起点
- 3公司起诉挪用资金罪能私了撤诉吗
- 4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 5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 6浙江省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7挪用资金罪量刑起点
- 8信用卡逾期多久会被起诉呢?
- 9挪用资金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 10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是怎样的
- 11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 12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是什么?
- 13挪用资金罪转职务侵占罪后挪用的资金还需要返还吗?
- 14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是怎样的
- 15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不同
- 16河北省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
- 17挪用资金罪的量刑起点
- 18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
- 19甲午海战奇冤 慈禧真的没有挪用海军资金修园子
- 20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如何让银行撤诉呢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怎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