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行政诉讼的救济:
1、当行政诉讼生效了,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在进行上诉;
2、在二审判决后,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3、终身之后只能申诉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行政诉讼如何救济
法律咖
人气:3.38W
最近更新
- 1第三人侵犯生育权如何救济?
- 2如何行政诉讼
- 3行政诉讼时效二十年如何确定
- 4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
- 5行政诉讼超过时效法院如何判决
- 6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7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 拆迁征地救济途径之征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8疫情下的农村如何进行救治
- 9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起诉的
- 10法庭上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时效
- 11行政诉讼中止诉讼中断的诉讼时效有效吗?
- 12如何诉讼离婚?
- 13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 14行政诉讼举证时效要如何计算
- 15行政拘留不服如何处理律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否抓人
- 16行政给付行政救济区别是什么?
- 17行政诉讼政府部门该如何诉讼
- 18行政诉讼的诉状如何写
- 19提供救济的申诉制度|行政复议是一种为
- 20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