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重复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被前诉裁判所包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行政诉讼法如何规定重复起诉
法律咖
人气:1.41W
最近更新
- 1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法中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 2行政拘留不服如何处理律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否抓人
- 3行政诉讼驳回起诉重新起诉可以吗?
- 4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
- 5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起诉的程序及条件
- 6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不同
- 7如何诉讼离婚?
- 8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何区别
- 92021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 10行政诉讼如何起诉
- 11能否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 12行政诉讼驳回起诉后能否重新起诉
- 13如何区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 14如何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15如何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16从何计算?|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
- 17银行卡逾期多久会起诉
- 18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19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20如何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