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报警可不可以?

法律咖 人气:5.91K

一、校园暴力报警的可行性

校园暴力报警可不可以?

1、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2、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发生校园暴力的解决办法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2、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碰到‘下暴’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下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后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告诉学生们,最好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进行周旋,达到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巧妙制服坏人的最佳效果。

3、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害怕而选择怯懦,不报警只能助长‘下暴’者的嚣张气焰,他们不仅还会不停地来纠缠你,而且还会继续危害其他同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校园暴力报警可行性还是蛮高的,毕竟校园暴力事件会危害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属于报警的受理范畴。当然当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时除了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之外,最重要的是保证自身的安全,发出对外求救的信号。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