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作为依据,发票在抵扣后就不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了。因为发票并非结算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存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发票抵扣是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法律咖
人气:2.6W
最近更新
- 1技术侦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 2工资发放不能单纯以考勤卡作为依据
- 3车辆的所有权转移是否以“过户”为依据
- 4企业注销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 5地方标准可否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 6取得培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 7股票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 8法律依据是什么|县政府可以作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吗
- 9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为票据债务人?
- 10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 11哪些证据材料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 12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 13公司哪些债权可以依法申报
- 14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 15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 16工抵房为什么可以贷款?工抵房产权是谁
- 17购车发票是否抵押银行
- 18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 19有哪些依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是否可以撤消
- 20调解书可不可以作为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