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成立条件有: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
3、转得人的恶意。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是什么意思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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