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不能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若当事人提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适当行使释明权,向其提示可以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赔偿因未开具发票而造成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开具发票能否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
法律咖
人气:1.07W
最近更新
- 1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 2股权转让是否开具发票
- 3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
- 4发明专利申请请求提前公开
- 5分公司能不能开具发票
- 6什么是诉讼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 7未就探望权提出诉讼请求可否判明探望权
- 8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技巧有哪些
- 9开庭后还能追加诉讼请求
- 10血氧仪为什么一票难求
- 11违约金是否开具发票
- 12孕期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写诉讼请求
- 13孙坚为何拒绝董卓提出的和亲封爵请求?
- 14上诉能否增加诉讼请求
- 15能否在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增加诉求吗?
- 16离婚起诉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 1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折扣如何开具发票
- 18撤销权诉讼请求如何提出
- 19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次起诉
- 20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