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而不得依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如何起诉
法律咖
人气:3.11W
最近更新
- 1如何申请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2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 3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4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怎么
- 5不予执行的仲裁仲裁裁决
- 6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
- 7仲裁裁决不予受理后的起诉期限
- 8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怎么办
- 9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提起
- 10劳动仲裁员工耗不起怎么办?
- 11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怎么处理
- 12PPT如何裁剪音频
- 13仲裁是什么意思
- 14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与撤销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 15仲裁裁决生效后不执行如何处理
- 16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何时提出
- 17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具体是什么
- 18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19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 20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