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案件损失举证证据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