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且不中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之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吗
法律咖
人气:2.34W
最近更新
- 1行政不作为是行政复议的范围吗
- 2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吗?
- 3行政复议中的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 4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 5行政不作为是要申请行政复议吗?
- 6哪些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 7税务行政复议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 8抽象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9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 10行政复议是以依职权行政行为
- 11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
- 12行政复议是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拘留后
- 13行政复议有用吗
- 14行政行为多久后才可以行政复议
- 15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16抽象行政行为能否行政复议?
- 17邮政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有区别吗
- 18韩将挖掘议政府遗址 曾为朝鲜王朝最高行政机关
- 19怎样进行行政复议?
- 20不服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能否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