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自什么时候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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