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上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咖
人气:1.39W
最近更新
- 1法院拍卖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 2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
- 3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全怎样解读?
- 4抢购春运车票使用加速包有优先购票权吗 春运加速包是不是有优先购票权
- 5放弃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
- 6专利权国际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 7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 8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 9专利优先权到期日是什么意思
- 10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怎么办?
- 11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指的是什么
- 12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13专利申请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 14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15专利中优先权日是什么意思
- 16专利优先权的作用是什么意思
- 17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
- 18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19专利本国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 20专利优先权的原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