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
承包人工程竣工日期如何确定
法律咖
人气:2.13W
最近更新
- 1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
- 2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顺序是怎样的
- 3工程质保金期限一年如何确定
- 4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 5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6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 7如何确定工程分包合同的管辖?
- 8为什么要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
- 9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
- 10竣工是什么意思 竣工和完工的区别是什么
- 11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 12人防工程包括哪些设备
- 13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
- 14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的如何界定
- 15个人承包工程合同如何开票
- 16如何承包工程?|建筑工程资质要哪些
- 17土木工程包括哪些工程
- 18个人承包工程如何交税
- 19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 20如何确定工程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