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案件的原告不可以撤诉。当事人之间的结婚是否具有婚姻成立的法律效力;承认还是否认婚姻的有效性,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所以原告不能撤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案件的原告是否可以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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