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咖
人气:3.29W
最近更新
- 1对七十周岁以上的人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吗?
- 2哪些情况下应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
- 3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4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
- 5哪些情形下可以先行拘留
- 6哪些情形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
- 7环境行政处罚执行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 8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 9由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有哪些情况?
- 10行政违法行为什么情况下不给予行政处罚
- 11行政拘留有案底么|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吗
- 12违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不执行行政拘留
- 1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 14行政拘留不执行可以拘留吗
- 15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仲裁
- 16哪些情况下可以生三胎不罚款
- 17公安局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 18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19哪些情况不可以人流?
- 20什么情况下中止执行行政处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