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带有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房产合同、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是不可以收回的;如已签订了赠与合同的,但还未进行进行公证及过户的,或被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况,或者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却拒绝不履行等,赠与的房产是可以收回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赠与的房产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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